查看原文
其他

卖过“假桶装水”的老板还想重新经营水站?NO!

拱墅检察 2021-04-28

“早知道会这样,我当初肯定不会卖假品牌水的!”想继续经营饮用水生意受阻的张强(化名)懊悔地说。


前不久,曾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入狱的张强刑满释放。当他想重操旧业加盟某品牌桶装水经营店时,却在工商登记时被拒。原来,张强因之前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被列入食品安全经营者黑名单,并公示在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门户网站。


案情回顾

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经营水站的张强为了谋取暴利动了歪脑筋。他设法买来假冒知名品牌的桶盖、塑封、防伪贴等包装材料,并购买低价、不符合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桶装水作为原料,私自灌装成假冒知名品牌的桶装水对外销售。


但是纸包不住火。去年1月,张强水站的桶装水被查获扣押,经检测桶装水中亚硝酸盐、铜绿假单胞菌等检测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后张强被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认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法条链接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5条,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检察官怎么做?

虽然这条法律规定一直存在,但此前拱墅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食品安全犯罪人员被刑事判决后,行政机关未及时按规定将其列入食品安全经营者黑名单。拱墅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将行业禁止的规定落到实处。


日前,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重新梳理了近年来相关案件的刑事判决书,并将依法应禁人员一一上网公示。


文字 | 余意然

编辑 | 王蕴

往期精选

陈贤鸿贪污、受贿案起诉!

“十全”现场 | 社区党员活动来了检察官,讲了一个身边的案子……

压被子的石头从天而降,砸伤楼下6岁男孩

小球也有大风采!

虚增资产5亿余元,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开庭

拱墅区委出台分工方案,落实落细省委《意见》

开学季,家长忽视了这些,孩子有可能失去未来的幸福

面向拱墅,10名市级人民监督员虚位以待

风雨无阻上半程,拱检2020年上半年工作回顾

3分钟全程在笑,这个反诈小品有梗又有料

这堂讲给新生代年轻企业家的课,干货满满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